债权转让通知期限的含义是什么?
德清法律咨询
2025-05-28
债权转让通知期限是指债权人在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后,应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债务人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通知债务人;如果未及时通知,债务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转移之日起二年内主张赔偐损失。该期限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确保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债权转移后,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通知债务人;如果未及时通知,债务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转移之日起二年内主张赔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如果债权转让是通过公益债权进行的,则不适用前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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